大数据是指基于庞大数据信息采集、存贮、处理的应用体系。
媒体融合不是简单的新闻内容相加,媒体除了承担新闻传播、舆论引导责任外,还需要与政务、服务、商务信息相融合,存贮数据量之大、采集流程之复杂已远远超过我们一般想象,大数据技术应用就成为媒体融合的基础。
城市融媒体基于Thrift架构,采用分布式存贮方式,形成多渠道分发的微服务体系,它综合考虑内容存贮和数据交互的现实需求,能满足不用规模的传媒机构与行业用户需求。
一、用户大数据
用户是传媒的核心,在4.0时代对用户大数据的描述可以形象地比喻为“为用户画像”的过程,涉及的数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用户基础数据。这是指相对固定的用户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等,可通过注册、实名认证等让用户主动提交等方式获取;
2、动态用户数据。这方面指用户的职业、兴趣、现实需求等,虽然用户不愿意主动提交,但可以通过场景应用、活动参与等方式获取;
3、需求分析数据。这些数据往往不能通过常规渠道获取,而通过加设用户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不断累积,深度挖掘用户内在需求,有些甚至用户自己都未必清楚;
二、内容大数据
深化媒体融合,除了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不同传播方式的内容融合外,我们还要更多考虑这些内容在采集、发布、传播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数据,支持构建立体传播体系。因此,内容大数据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
1、发布数据采集。媒体内容采集、加工、发布、传播过程,都是数据收集和处理的过程。如自媒体在发布环节中就涉及草稿、发布、修改、分发等,这些痕迹数据需要全程记录并实现可追溯。
2、版权数据采集。版权保护是推进融合传播的重要环节,我们需要对内容的传播进行全程记录并按相关的规定对参与各方的权益进行实时的统计、分析和结算。
3、效果数据采集。传媒是有预期目标的传播,深度分析传播效果能正确引导融合传播和舆论导向,因此我们需要做好户阅读、互动评论、热点话题等相关数据的采集。
三、应用大数据
应用数据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项目、产品、服务等各方面,除了应用项目本身、过程、结果数据外,更多与用户、内容数据应用研密切相关,这样才是形成传播与经营、传播与服务的融合。
城市融媒体中心是一个完全开放的融合平台,为合作媒体提供数据采集、存贮、应用等综合服务,同时建立了自媒体版权保护和交易、结算系统,欢迎洽谈合作。